| 王秀兰
王秀兰,女,1932年农历七月初七日生于临汾石楼县。原籍朔州。中共学党员。国家一级演员,副厅级寓休干部。中国戏曲客座教授。中国戏曲表演学会顾问、山西省戏曲学院客座教授。 她七岁学艺,师承蒲剧名艺人原筱亭,八岁便以《柜中缘》唱红西安誉为“八岁红”,成为晋风社最小的花旦演员。解放后回到山西,曾在山西省蒲剧学社、省大众蒲剧团献艺。先后担任过山西省人民蒲剧团团长、晋南蒲剧团副团长、运城地区蒲剧力副团长、运城地区艺校校长兼副书记等职。为全国人大三届、五届人大代表,中国文联三、四、五届委员,中国戏曲家协会三、四、五届常务理事,山西省人大六、七届常委、八届人大代表,山西省文联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届委员及四、五届副主席,山西省剧协二届理事及三、四届副主席。并多次被评为山西省劳动模范、三八红旗手、优秀教育工作者,1995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。 王秀兰功底扎实,戏路较宽,小旦、花旦、青衣、刀马旦皆能应工。她塑造的艺术形象含蓄凝重、飘逸洒脱、鲜明而生动。其表演细腻逼真,典雅传神,注重内心刻画,具有大家风范,自成艺术流派;她的唱腔圆润 ,行腔舒展,吐字清晰,声情并茂,得到戏剧专家和观众的高度评价。她敬业爱岗,艺德高尚,谦虚谨慎,朴实无华,心系观众,数十年如一日坚持上山下乡为广大人民群众演出。她的代表剧目有《表花》、《明月珠》、《黛玉葬花》、《天河配》、《少花山》、《杀狗》、《送女》、《西厢记》、《破洪州》、《李双双》、《小二黑结婚》、《红灯记》《沙家尖》、《把渡》、《打金枝》、《白蛇传》、《屈原》、《燕燕》、《墙头马上》等。1952年以《藏舟》中胡凤莲一角获第一届全戏曲观摩演出演员二等奖;1959年拍摄了电影《窦娥冤》1960年拍摄了眉户戏曲片《涧水东流》,在全国造成极大影响。1995年又以《少华山》中碧莲一角获全国中央老年戏曲汇演特等奖。 王秀兰曾多次赴京演出,多次参加加文化部第一届戏曲演员讲习会、梅兰芳唱演艺术研究班、全国优秀中青年演员讲习班等学习并授课,为传播蒲剧艺术估出重大贡献。京剧名家刘长瑜师学演王秀兰的《卖水》在戏剧辊被传为佳话。1984年省文化厅、省剧协和运城地委、行署举办了“王秀兰流派舞台艺术展览”,作为戏曲界一大盛事而载人史册。 王秀兰1993年离休,但仍兼任着运城艺校名誉校长、运城蒲剧青年实验团艺术顾问、运城市名人联合会名誉会长等职,为河东的戏剧发展和艺术教育继续奉献着余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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